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做好“十四五”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22〕36号)要求,我校完成《广州美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》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即日起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
联系部门: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与建设工作办公室
联系电话及邮箱:020-39362013;jwc@gzarts.edu.cn。
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与建设工作办公室
2025年4月29日
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关于做好“十四五”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22〕36号)要求,我校完成《广州美术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》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即日起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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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与建设工作办公室
2025年4月29日